建设用地使用权续期全解:保障用益物权的长久稳定之道

建设用地使用权续期的法律规定与操作实践

一、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概念和特征

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在国家所有的土地上建造建筑物或者其他附着物的权利。该权利具有从属性、期限性和可转让性等特点。其中,期限性意味着建设用地使用权有一定的存续期间,到期后可能面临续期的问题。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续期的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的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此外,《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准予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三、建设用地使用权续期的条件和程序

  1. 续期条件:一般来说,如果土地使用者在期限届满前提出续期申请,且未违反法律法规或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同时不存在因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土地的情况,则有权获得续期。
  2. 续期程序:土地使用者应在届满前一年向有关主管部门提交续期申请,并缴纳相应的费用(如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相关部门应依据法定权限和程序对续期申请进行审查,并在法定期限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3. 费用标准:关于续期时需缴纳的费用,目前并没有全国统一的收费标准。实践中,各地区可能会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不同的收费政策。例如,有些地方可能采取逐年递增的方式收取费用,而另一些地方则可能采用一次性缴纳的方式。
  4. 争议解决:如果在续期过程中出现纠纷,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等方式来解决。

四、典型案例分析

案例一:A市某商业广场续期案

在某市的繁华地段有一处名为“天汇广场”的大型商业综合体。该广场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即将到期,开发商提前一年向当地国土资源部门提出了续期申请,并准备好了相关材料。经过审核,相关部门认为符合续期条件,于是双方重新签订了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确定了新的使用期限以及对应的土地出让金数额。最终,天汇广场得以顺利地延续其经营活动。

案例二:B县某工厂续期被拒案

位于B县的某化工厂由于生产工艺落后、污染严重等原因,未能通过环保部门的评估,因此其在原址上的建设用地使用权续期申请遭到拒绝。尽管该厂曾试图通过行政诉讼寻求救济,但法院最终支持了行政机关的决定,认定基于环境保护的社会公共利益考虑,不应允许该厂继续在该地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五、结论和建议

建设用地使用权续期是保障用益物权长久稳定的重要环节,关系到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在具体操作中,各方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续期过程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同时,政府也应加强监管和服务,为市场主体提供清晰的政策指引和支持。此外,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法治建设的推进,未来可能会有更加完善和细化的相关规定出台,以更好地适应实际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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